HR法律网: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退休、退职人员不享受探亲待遇给黑龙江省劳动局的复函》([81]劳总险字67号)文件规定,国家建立职工探亲制度,是为了解决在职职工因工作和生产需要与家属分居两地的团聚问题的,退休、退职人员已经脱离工作或生产岗位,一般不存在与家属分居两地的问题。因此不应享受国务院规定的职工探亲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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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法律网: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军队现役干部探亲待遇的规定》([1981]政联字4号)第1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的干部探亲,干部爱人未随军的,干部每年可休假探亲1
HR法律网:《劳动部关于配偶是军官的工人、职员是否享受探亲假待遇问题的通知》第2条规定:军官一方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利用年休假假期到工人、职员一方所在地团聚时,工人、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