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后当年是否还享受探亲待遇?

2015-11-29841 人看过

HR法律网:女职工到配偶工作地点或父母家生育,在产假期满后,与配偶团聚满30天,或与父母团聚满20天的,则不再享受当年探望配偶或4年1次探望父母的探亲待遇。但其往返路费可按规定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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