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允许其中一方享受探亲待遇,但不允许“双探”。
HR法律网(www.law-hr.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在本网查询更多信息,或直接在线咨询、拔打热线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夫妻均系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是否允许双方都享受探亲待遇?
HR法律网:不能。因为一方享受了探亲待遇,夫妇即已团聚,另一方就不能再享受探亲待遇。至于探亲假给那一方,可由工作人员提出申请,经单位领导同意后再享受探亲假,但不允许“双
HR法律网:工作人员享受探亲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即:参加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并已转正的工作人员;同配偶不住在一起,同父亲和母亲都不住在一起;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 H
HR法律网:《国家教育委员会、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申请出国探亲假等事项的管理细则》([88]教外综字003号)第l条规定:出国前确定的留学年限在3年以上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