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书起诉可以增加新内容吗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第一条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第五十条不可以,根据现有法律规定,一般是不可以增加诉讼请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求的。除非增第八章 职业培训加的诉讼请求与原争议不可分割,法院才会同意增加诉讼请求。对劳动仲裁不服,第四十条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就是因为对劳动仲裁的请求事项的裁决不服第三十三条,所以不能超越仲裁请求事项的范围,因此不能增加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第八十七条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第六条
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第八十六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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