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关于劳动补偿金赔偿金有哪些区别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劳动纠纷第十九条中,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如下:
一、赔偿的条件较为严格,强调的是过错责任。
企业承担赔偿的主要内容。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第二十七条无效劳动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合同的;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在劳动法中,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第三十四条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经济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经济补偿金的第八十六条条件较为简单,强调的是向劳动者倾斜。
相对赔偿来讲,经济补偿的范围较小且不是很精确。
当职工符合文件中列出的条件时,企业就应按规定向职工一次付清经济补偿金。
否则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职工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25%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而赔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偿金的支付未第四十二条作出此类规定。
经济补偿的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算方法不是很精确是指大体上一年工龄发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经济补偿金通常是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时间进行计算,赔偿金通常是指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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