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出院休养期有误工费吗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有,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第三十九条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第四十条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第九十二条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七十四条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2018工伤误工费怎么算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工伤误工费怎么算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第十四条参考。 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误工费补缴税款有用吗的法律问题,收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