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单位与个人共同侵权责任是什么?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单位与个人共同侵权责任是什么?
单位与个人共同侵权责任是需要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单位与个人可以采取以下的方式来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单位是否要对个人工作侵权负责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是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与“执行工作任务”有关。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用人单位也不应承担侵权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责任。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第十二条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第五十九条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第四十六条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第六十六条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民若是确认了自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的权益,是由于单位的职员,因工作的缘故才受到侵害的,那么该公民可以向单位,或者是向实施侵权行为的职员提出赔偿请求。为了方便,不少受害者会直接选择向单位索赔。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用人单位和个人之间存在着共同经营权行为的话,那么是需要承担相关的共同侵权的责第一百零三条任的,至于双方之间的责任承担的比例方面的问题,应当是严格的按照我国法律当中规定的,各个侵权人在共同侵权行为当中第五十条所起到的作用来进行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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