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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代表处,是外资企业派驻某一个城市,在当地代表公司开展业务的一个办公地点。
外企代表处不是公司,因此,不能直接以代表处的名义和员工签订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外企一般都会将相关的人事方面的问题交给外企服务公司来做,也就是说,员工和外服签劳动合同,由外服将员工派到外企工作。工资由外企打给外服,由外服发放给员工。
从上面可以看出,员工跟外服签劳动合同,那么,从法律上讲,员工与外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外企与员工之间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面试你的老板说的没错,应该只有核心的员工,也就是说高级管理人员才和外企总部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外企为了拢住核心员工的一种措施。
总体上来看,这样子签合同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现在的外企服务公司都是比较专业的,只要是你在外企正常工作 ,一般都不会出现什么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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