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律师为您解答:您好,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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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如果领了生育保险的,是不是就等于领了生育津贴了?公司就可以不给产假的工资了?
HR法律网:生育保险俗称生育待遇,包含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费、住院补贴(在二级医院分娩可享受)。其中你说的生育津贴就是生育保险补贴给企业的假期工资,顺产90天,难产假30
HR法律网:由医疗保险事业处发,但是只能通过单位负责此事的人员带你办理。单位不垫付,直接由医保支付。具体一般等你产假休完,拿着结婚证,生育证,住院单据到单位交给他们代为办理H
在很多企业,职工上生育保险后,休产假期间,根据国家规定“工资照发”,但如后来又领取了生育津贴,是否有法律规定公
HR法律网:生育津贴就是产假期间的工资。因此,原则上是不能同时享受的。不过如果你单位在你领取生育津贴的情况下,还愿意为你支付产假工资,也是可以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