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2009年10月15日进厂任跟单工作,试用期两个月后签订劳动合同两年半,时间由2009年10月15日至2012年4月15日。劳动合同上填写的工作岗位是:跟单及其它工作,试用期工资为:670元,试

2015-10-30615 人看过

 HR法律网:您的情况属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权,这种权利有两种界定:预告解除和即使解除。

 1、预告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7条赋予劳动者辞职权“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只要你提前30日预告通知最好以辞职信、辞职通知等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条件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合同,如果企业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就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此处的社会保险从你进入公司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当天就应当享有的权利,即试用期也应该有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为公司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工作,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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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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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R法律网: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专项培训和第二十三条(竞业限制)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2)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

  • 我在单位工作刚满一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保险,现在想辞职,可以随时走吗?

    HR法律网:可以离职。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一般是在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内。你现在连劳动合同都未签订,本身已经是单位损害到你的利益,你现在可以即时提出离职,并要求单位因

  • 已签劳动合同,合同未到期。合同里只写了辞职要提前一个月。我现在想立刻辞职走人,公司要我赔偿一个月工资。这

    HR法律网:当然不可以,公司的要求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一般而言,如果你们之间的合同有约定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那么你是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否则视为你违约,但按照《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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