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劳动法,是不是只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就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015-10-30574 人看过

 HR法律网:《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只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履行义务之一,如果合同还有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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