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首席律师律师为您解答:《劳动合同法》第 70 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因此, 作为“小时工”,即使同时与多个单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各单位均不得与劳动 者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
HR法律网(www.law-hr.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在本网查询更多信息,或直接在线咨询、拨打热线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HR法律网首席律师杨静律师为您解答:《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因此,作为“小时工”可以与用人单位通过口头约定的方式,
HR法律网首席律师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作为“小时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这里,与其他单位建立的
HR法律网首席律师杨静律师为您解答: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