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首席律师律师为您解答: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劳动合同法》第 97 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 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这一规定意味着,《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订立的劳动合同,即便其条款与新法相违背, 只要订立时不违反当时的法律,均应该继续履行。
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过渡性条款,主要是为了防止新法的实施对用人单位的劳动 用工造成较大冲击。因此,企业经营者不必表现出过分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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