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是2007年8月31日到2008年12月31到期,目前马上就要到期了,可目前 公司还没有通知我续签或劳动合同终止,1、我想问一下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再和我续签 的话,是不是要有补尝金,按

2015-11-29846 人看过

 HR法律网:1、正确,要有,1.5个月补偿。但条件是公司不签你,如果是你不签公司,

 
则没有。
2、不正确,没有代通知金。合同到期终止不需要提前通知。只有未到期,因为客观原
 
因,公司可以用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你觉得工作还可以,你可以在合同满后继续工作,如果30日后公司忘记给你签
 
合同,你可以提出让公司赔偿你未签合同用工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以前的1.5个月仍
 
然要补偿给你。
4、公司如果有年终奖你当然应该有,福利也和其它员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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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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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R法律网: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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