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什么意思?

2015-11-29709 人看过

 HR法律网:关于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或者向当地有关部门

 
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
 
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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