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劳务合同纠纷要证人吗?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劳务合同纠纷要证人吗?
1、有证人当然最好,没有的话提供其他能证明自己诉求的也是可以的,并不是一定必须要求有证人。
2、劳务关系产生纠纷向法院起诉的,起诉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所以有证人的情况下,可以让证人作证。除了证人证言外,还可以提供物证、书证等证据。
二、劳务合同的法律特征
1、主体的广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泛性与平等性。
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第一章 总 则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则,地位平等。
2、合同标的的特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殊性。
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活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只不过每一具体的劳务合同的标的对劳务行为的侧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侧重于劳务行为本身即劳务行为的过程,如运输合同;或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即提供劳务所完成的劳动成果,如承揽合同。
3、内容的任意性。
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第四十条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
4、合同是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
在劳务合同中,一方必须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则必须为提供劳务的当事人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故为劳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第八十二条同。大部分劳务合同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别规定者外。
5、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
合同的规范性是指法律规范是一种一般的、抽象的行为规则,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针对具体事或具体人,而是为人们规定一种行为模式或行为方案,在相同的条件下可以反复适用。合同的普遍性是指法律规范在国家权力所及的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所以在遇到劳务合同纠纷的情况下,如果对方不同意协商解决,但是又需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时候,那么就需要准备好充足的证据和材料起诉到对应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的人民法院,有证人来证明自己是最好的,没有证人的情况下提供相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关的物证、书证等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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