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把缴费基数调低了很多,作为员工该怎么办呢?

2022-10-26159 人看过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没有最低缴费基数,只有上限规定是这样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即4541元×5=22705元。职工月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低于或等于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市区1300元/月,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市和增城市1100元/月)的职工,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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