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如果强行解雇,可以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我与公司签订了禁止竟业合同,现在我离职了,公司是否有权单方面解除我的禁止竟业合同.这份合同是这个意思:我
HR法律网:合同签订后就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违约。如协商不成可凭竞业禁止合同提起诉讼。HR法律网(www.law-h.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
公司现在签定的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里没有单独支付保密费用,而是写着公司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
HR法律网:这份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保密费用和竞业限制的补偿不是一个概念,也就是说如果在离职后没有支付费用,并不影响您的就业。HR法律网(www.law-h.com)十分乐意为您解
HR法律网:你好!竞业禁止条款只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禁止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在竞业限制内,用人单位要按月给劳动者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