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首席律师律师为您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记账请按现行会计准则处理。
一般企业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计“管理费用---社保费”科目。借:管理费用——社保费 ×××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如果走预提的话,则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社保费 ×××,贷:其它应付款——应缴工伤保险费 ×××
在单位向社保机关缴纳时:借: 其它应付款——社保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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