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工作的地方是在总公司的分厂。辞职通知书我应该寄给谁?是直接寄给我们厂的人事部还是应该寄去总公司? 还有就是我是不是应该先把劳动合同解除掉才行?

2015-10-301484 人看过

 HR法律网: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30天内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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